補遺:
招標公告第3.1條投標人資格條件:“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(zhì)或勞務資質(zhì)”修改為“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專業(yè)承包資質(zhì)(公路安全設施分項)”
招標公告、招標文件中內(nèi)容與本補遺書沖突的,均以補遺書為準。請各潛在投標人抓緊制作投標文件,準時參加開標會。
瀘州交投集團路橋建設有限公司
2020年1月21日